日期:2016-12-26 来源: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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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经济区、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属各学校:
根据全国、全省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和全国低碳日“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主题活动的部署要求,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兰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节能低碳 绿色发展”主题有奖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是继全市第26届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兰州市首届低碳竞走活动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节能宣传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倡导者、执行者、示范者作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推动公共机构各项事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全市节约型、绿色化公共机构建设,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参与“五城联创”及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培育生态道德,为“兰州蓝”、建设低碳示范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征文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底
三、征文对象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在校学生、社会公众
四、征文主题
以“节能低碳 绿色发展”为主题,结合兰州实际、结合各自工作生活实际,反映节能低碳给学习和生活带来的变化,畅谈对节能工作的经历、体会、认识、展望及意见建议。题目自拟,题材不限。作品要力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构思巧妙,语言精炼,真实生动,特别能够体现节能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发展理念。
五、投稿方式
请将征文电子版发至879559685@qq.com,或者 896060758@qq.com,联系人: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徐萍、闫林峰,联系电话:8880271。
六、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应紧扣主题,语言生动,情感真挚,积极向上。
(二)征文形式灵活,2000字以内(诗歌不限字数)。
(三)征文末尾注明:作者姓名、职务、单位、学校及班级、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以便于联系及核实。
(四)各县区投稿不少于20篇,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投稿不少于2篇。各单位要组织动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本次活动投稿情况纳入各县区、各单位年终节能工作考核。
七、奖励办法
(一)征文活动设单位组织优秀奖,颁发奖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依据为各单位参评的作品数和投稿作者人数。
(二)征文活动个人奖分设机关组、学生组(大中专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社会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根据投稿情况按比例确定,对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本次活动评奖采取社会初评和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投稿期间,投稿将经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初步审核后,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登载,进行社会初评,征文时间结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方面专业人士组成征文专家评审组,对征文来稿进行复评,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获奖作品结集向有关单位及作者发放。
八 、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文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二)参赛作品须为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转载、抄袭或套改,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本次活动的所有参赛作品(包括用于展览、媒体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兰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4日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