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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四规范”强化公车使用管理


时间:2017-03-13 作者:车管二科 刘佳




为节约公车费用支出,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坚持“管人”和“管事”并重原则,狠抓“四个规范”,不断提高司乘人员行为素质,努力推进平台公车使用管理成本下降、运行有序。

一是规范司乘人员行为。一方面,坚持正面引导,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明确平台驾驶员行为规范,增强平台司乘人员的自律意识,提高司乘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坚持反面警醒,以“负面清单”形式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作谈话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

二是规范单车核算制度。平台每辆车均严格实行保险、维修、加油“三定点”制度,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定点单位,实行市场化竞争运行机制。实行一车一档管理,按规定登记用车时间、回车时间、事由、地点和里程等信息,统计公务车辆的里程油耗、保险、维修等运行费用,并进行同类车费用比对,避免公车开支漏洞,有效减少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三是规范公车维修流程。对小额维修(2000元以下),由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后做好日常故障排查工作,如发现小故障,需凭中心出具的维修审批单到定点修理单位进行维修,如在外出途中发现,需先电话请示,待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事后还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对中额维修(3000元以上5000以下)维修车辆需备案。对大额维修(5000以上)维修车辆不仅备案,还专门成立车辆维修鉴定小组进行集体鉴定,再报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维修,并由鉴定人员全程进行监督,以确保维修质量。

四是规范公车长效监督。严格执行平台公车外出登记制度,公车外出必须有派车单,去向明确,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回库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规定,严禁驾驶员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擅自使用公车。并根据国家及省上要求,对公车喷涂统一的识别标识并安装GPS定位管理系统,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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