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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公车定契约 提高效益保质量


时间:2017-05-09 作者:中心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根据2017年度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中标公告,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在农委大厦4楼会议室举行2017年度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签约仪式。参加签约仪式的有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定点维修企业法人代表、车辆管理三个科室干部职工。签约仪式由中心分管领导主持。

签约仪式上,车管一科副科长对签约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了简要介绍,重申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心主要领导与兰州同明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甘肃顶新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8家维修中标企业签订了《兰州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

完成合同签订后,中心主要领导对维修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沟通配合。监管方要主动协调服务,维修企业要及时上报信息,共同把市级公务用车维修工作做足、做实、做细;二要树立规矩意识。“无规矩不成方圆”,各中标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认真维修每一辆公务用车;三要提高综合素质。各中标企业要树立政府定点维修企业的品牌,加强企业员工的教育,严格执行车辆维修程序。四要把好质量关。各中标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合同,坚持诚信为本的宗旨,提供优质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服务,把车辆的返修率降下来。

此次签约仪式的举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维修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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