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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创文明 回应舆论强宣传


时间:2017-06-30 作者:中心办公室




6月28日,中央电视台驻甘肃记者站记者到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公务用车监管等有关情况。这次采访是录制纪录片《改革在那里》中“公平和公正”栏目的重要内容,更是为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宣传,让舆论更加了解公务用车管理,积极回复舆论热切关注的公务用车情况,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采访中,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车改前后兰州市公务用车的有关情况。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公务用车保有2169辆,2016年底完成184家涉改单位的车改工作后,市级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1269辆(其中:各单位保留车辆1133辆,市级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保留136辆),处置900辆,公务用车压减47.7%,年节省费用约1800万元。车管一科工作人员向记者演示了平台运行情况,展示了车辆实施运行状况。

采访中,平台司机以个人视角向记者介绍了平台车辆监管情况。公务用车实行了标识化管理,不仅是监督部门盯着,就连每个人的手机都成了监督的工具,千千万万双眼睛盯着,开车就不由自主地更加谨慎起来。交通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也越来越严。公务用车同样严格执行交通规章制度,实行尾号限行。公务用车司机违反交通法规,被举报查实后,除了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还要按照内部司勤人员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近年来,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强化公务用车监管宣传,提出要严格执行“六个不得”,发挥好“三大监督”作用。

“六个不得”: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三大监督”:一是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在车改后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统一在车身上标明“公务用车”“执法用车”等字样,并在标识上公布监督电话,便于群众识别监督;同时鼓励广大群众使用“随手拍”的形式随时举报身边的公车私用现象。二是发挥高科技监督手段。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所有公务用车配装“北斗卫星”GPS定位系统,保证车辆动态信息能够随时传输到车辆管理后台,由工作人员及时监控,一旦发现违规用车的情况,会及时以函的形式转发违规单位纪检监察室进行核查。三是发挥用车单位的主体监督作用。按照“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公车维修、保险和运行管理,用车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公车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驻用车单位纪检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派出车辆依规依法使用。通过以上三个方面,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运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监管手段,切实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通过纪录片《改革在哪里》中“公平和公正”栏目的报道播出,将会在更大的范围内宣传报道兰州市公务用车监管工作,兰州市公务用车监管工作成效也必将会更加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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