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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管理处扎实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日期:2018-08-28  来源:后勤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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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47号)文件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2016年1月,我局与兰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职责调整的通知》(兰机管〔2015〕68号),明确、细化市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职责和内容。我处具体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资产清查核实、年终决算、绩效评价等工作。近两年来,我处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逐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创新理念,完善资产管理体系。一是树立法治思想,完善制度体系。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上,“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制度先行”,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了“两办法一标准”(《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优化完善审批流程,使资产管理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用制度固化工作成果,以制度约束工作行为。二是树立标准化思想,完善标准体系。我局积极推广资产管理标准化理念,以便于运用、易于操作的原则,围绕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做到工作原则、工作标准清晰,职责定位、职责配备规范,推进了标准化管理。同时我局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为资产管理人员提供交流学习平台,积极建立与外单位同行的考察学习机制,学习先进,弥补不足。

二、流程再造,提升管理综合效益。完善优化资产配置、处置流程,一是通过制定并印发“两办法一标准”,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打下重要基础;进行预算前资产配置审核,单位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性能、价格,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将日常资产配置审核环节镶嵌在采购审批流程中。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前,根据相关资产配置标准和人员编制定额提出资产购置计划,将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资金来源是否进行政府采购等情况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资产配置审批和采购方式审批后,方可办理资产购置手续,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采购管理有机结合。二是资产处置环节运用“一个窗口”对外工作模式,简化、整合车辆、设施设备、房产和其他资产处置流程,统一答复、统一口径、统一数据统计,切实解决重复审批、效率低下,让服务对象多头跑路的问题。

三、开放思维,推进信息动态管理。我处积极创新思维,跨上“互联网+”的快车道,一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综合管理平台”无纸化审批,一站式、菜单式、互动式、引导式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配置采购,实现了资产统计“大数据”、资产统筹“大利用”、资产使用“大效益”、资产动态“大监管”。二是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强化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息系统的使用,保证数据的及时准确更新,加大与相关数据平台的对接范围,逐步从纸质审批过度到网络审批。

下一步,我处将进一步管好两头理中间。管好资产配置、处置“进出口”,有序开展专项工作,促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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