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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共机构积极开展限塑禁塑宣传活动

日期:2020-12-17  来源:节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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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习,在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开展了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一、积极开展“为绿而来 源头减塑”视频宣传活动

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观看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绿”而来 源头“减塑”》宣传视频,并通过微信、QQ等渠道将视频下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进行宣传学习。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宣传契机,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播放宣传。其中,城关区将宣传视频转发区各党政机关、学校,除在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播放外,还在各中小学LED大屏、电梯液晶屏进行播放宣传;安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9月23日至24日组织在全区各街道LED大屏循环播放宣传视频;榆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利用社交、短视频等自媒体平台,通过转发、播放宣传视频的方式在全县公共机构进行宣传。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塑料危害和我省限塑禁塑方针政策的了解与认知,为限塑工作的开展做了铺垫和准备。

二、举办“坚持绿色环保 推广降解塑料”宣传活动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联合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在西固金城公园广场举行了“坚持绿色环保,推广降解塑料”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有省、市及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固区相关单位、企业代表和市民群众千余人。活动现场设置了禁塑替代品宣传台,由兰州鑫银环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可降解再生塑料产品进行了介绍,志愿者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和禁塑替代品、环保购物袋5000余份,吸引过往市民纷纷围观了解,增进了市民对“禁塑令”的了解,提高了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活动最后还举行了捐赠仪式,以商场、超市、医院、餐饮业等机构为试点,由公司捐赠了一批可降解塑料袋。会后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在背景承诺墙上签字,展示了政府坚决限塑禁塑,遏制白色污染的决心,体现了公共机构率先引领的积极作为,从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全社会营造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的良好氛围。

城关区在飞天小学LED大屏上播放限塑宣传视频

 

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播放限塑宣传视频

 

榆中县组织限塑宣传视频的线上学习

 

西固区限塑宣传活动现场1

 

 

西固区限塑宣传活动现场2

 

西固区限塑宣传活动现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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