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03 来源:房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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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实现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推进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化办理,优化群众办事环境,改善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环境和水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完成市政务大厅楼层的搬迁、升级、改造和办事窗口调整工作。推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入驻”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兰州市民安大厦2楼调配意见,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逐步协调督促各涉及单位腾退民安大厦2楼全部房屋。经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协商沟通后,我单位严格按照《兰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兰政办发〔2019〕109号)规定开展维修改造工作。
202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大厅由兰州房地产大厦(通渭路1号)7楼搬迁入驻南关十字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安大厦)2楼,并已于7月1日起正式启用,对外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