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内灭火器材检查的通知》要求,8月28日上午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市委大院、市政府大院、统办3号楼、统办4号楼、名城广场、广武商厦等集中办公区消防器材进行集中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办公区内存在灭火器过期、罐体变形、损伤、缺陷等问题,现场督促相关单位及物业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各单位将自查整改情况于2020年8月28日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备案,下一步我局将对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自查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