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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北大队有关不动产具结公示

日期:2024-11-29  来源:房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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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兰办字〔2022〕22号)相关规定,以及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北大队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北大队于2019年与恒大地产集团达成置换协议,现城关区大砂坪佛慈大街335号(原五一宾馆)房屋为置换所得,包括两栋办公楼,共计面积5318.8㎡,河北大队自2019年使用以来,未发生过任何纠纷,符合具结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拨打0931-8721191反映具体情况。以上情况如有不实,由我局、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北大队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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