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22 来源:后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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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24年4月12日,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委、市政府两个大院,名城广场、统办4号楼集中办公区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详细测检,查看资料,仔细检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细心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提出食品安全要求,存在的问题现场全部整改。
通过检查,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有效地增强了食堂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后勤保障水平。